關于進一步嚴肅考風考紀 整治雷同現象凈化人事考試環境的通知
聊人社字〔2014〕6號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屬開發區管委會政工部,局屬各科室單位,市直各部門,省駐聊各單位,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近年來,我市制定印發了一系列嚴肅人事考試考風考紀的制度和文件,在各有關單位的大力協助下,人事考試工作平穩順利,受到了社會各界的肯定和認可。但是,隨著考試規模的不斷擴大,人事考試環境越來越復雜,各種作弊手段不斷翻新,違紀違規行為時有發生,特別是考試中出現的雷同試卷,嚴重損害了人事考試的公平公正。為進一步嚴肅考風考紀,整治雷同現象,凈化人事考試環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宣傳教育。雷同試卷是人社部運用先進的檢測技術,對任意兩名考生的錯誤答案進行分析,認定錯誤答案的雷同程度超過一定比率的試卷。抄襲他人答案、利用高科技作弊工具接收外界答案都會產生雷同試卷現象。各有關單位要營造遵紀守規光榮、違紀違規可恥的良好氛圍,對本單位參考人員進行宣傳教育,使其充分了解各類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危害,增強端正考風考紀、誠信守規和遵紀守法的意識,堅決杜絕各類違紀違規行為。
二、加強協調配合。按照省人社廳、省公安廳等八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組織開展人事考試環境綜合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魯人社字〔2013〕315號)文件精神,要進一步加強部門聯動,建立人事考試環境綜合治理長效機制。市人社局繼續加大投入,購置更先進的手機信號屏蔽儀、金屬探測儀、監考大師、身份證識別儀等反作弊設備,提高針對高科技作弊的應對能力。無線電管理部門要利用無線電監測和壓制設備嚴查無線電作弊行為。公安部門要加強考點內外巡查力度,及時發現并依法處理作弊人員,要加大網絡監管力度,依法查處非法銷售考試作弊器材、嚴厲打擊“考試保(包)過”“出售真題”“有償替考”等違法行為。工商部門要查處非法生產、銷售考試作弊器材的廠商。
三、完善違紀檔案庫建設。凡納入人事考試違紀檔案庫管理的人員,兩年內不得報考各類人事考試,違紀庫人員名單送市人社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備案。對于備案的違紀違規人員,嚴格按照《關于貫徹落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一步嚴肅人事考試考風考紀的通知》(聊人社字〔2011〕157號)的規定,3年內不得申報中級職稱、5年內不得申報高級職稱。
四、嚴肅處理違紀行為。對于雷同試卷考生做出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兩年內不得報考各類人事考試的處理決定,并在市人事考試網站上進行通報。所在單位要對其做出相應的處理,并在規定時間內將處理結果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級人社部門工作人員,參加各類人事考試被認定為雷同考生的,除上述處理決定外,當年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次,并在系統內進行通報批評。
五、實施工作問責。對于雷同考生所在考場的監考老師,由其工作單位做出通報批評,3年內不得申報中級職稱、5年內不得申報高級職稱。對于雷同考生所在考場的巡視人員,由市人社局分管人事考試工作的領導進行誡勉談話,當年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次,一年內不得參加人事考試的巡視工作。
嚴肅考風考紀、整治雷同現象、凈化人事考試環境關系社會公平公正,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各級人社部門及各有關單位要共同努力,聯動協作,密切配合,共同推動我市人事考試工作再上新臺階。
聊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月17日
